癫痫俗称“羊角风”,是一组以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引起的短暂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的慢性脑部疾病,有突然发生、反复发作的特点,是神经系统仅次于脑血管疾病的第二大顽症。我国约有600万患者,75%可经正规药物治疗控制,25%控制不佳。其病因有遗传因素、先天畸形、产伤、脑瘫、脑外伤、颅内感染及肿瘤、中毒、脑血管病等。最常见最典型的发作是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表现为突然意识丧失、四肢强直抽搐、双眼球上翻、呼吸暂停、口吐白沫、口唇青紫,抽搐持续1/2—1分钟停止,5—10分钟后苏醒,癫痫的其他类型表现较复杂,须由有经验的神经科医生根据病史体检、脑电图、头颅CT或MRI结果综合分析才能确诊。缺睡、疲劳、饥饿、激动、一过性代谢紊乱均可诱发癫痫发作。 妊娠合并癫痫发生率1.5%~6.5%,多为原有癫痫在妊娠期发作,少数为妊娠期首次发作。妊娠期,25%癫痫者发作减少,25%发作增多。育龄癫痫病人受孕能力不受影响,发作已控制且不需继续服药者妊娠分娩一般不受影响,妊娠期并发症与常人相同。但妊娠期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引起缺氧及外伤,对母儿均有严重影响。妊娠期抗癫痫药物治疗者,胎儿畸形发生率比常人增加2-3倍,这与药物、遗传、妊娠期合并症等因素有关,如苯妥英钠可使叶酸吸收减少而致畸。癫痫者子代围生儿死亡率较常人高2倍,主要由于严重畸形及新生儿出血综合症,后者系抗癫痫药物引起的vitk依赖性凝血因子缺乏所致。癫痫者子代癫痫发生率1/30,父系原发性癫痫对子代影响较小。 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癫痫者生育后代,但由明确遗传性疾病引起者不宜生育。对癫痫患者而言,孕前、妊娠期、分娩期及产后均应加强医学监护管理。癫痫停止发作2-3年以上,停药1年仍未发作时妊娠较为理想,停药后再发需继续服药控制后再妊娠。不能停药者尽量单个药物治疗,维持最低有效剂量,妊娠期间不宜减药、换药,更不能停药,并禁止使用明显致畸药三甲双酮及丙戊酸钠。孕前3个月及妊娠期,每日补充叶酸5mg及vitD400u,定时查血常规及凝血功能等,妊娠34周起每日服vitk110mg,临产前肌注vitk15~10mg以防新生儿出血症。若妊娠期间反复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或有癫痫持续状态,应终止妊娠。应加强胎监,B超了解胎儿畸形及发育情况。应到条件好的正规医院分娩,并由儿科医师协助处理新生儿,防新生儿出血综合症。哺乳期继续正规药物治疗,可母乳喂养,不宜由产妇单独照料婴儿,避孕药可与抗癫痫药作用而效力下降,故产后宜工具或宫内节育器避孕。
作者:秦文卓 张超群 联系地址:桂林、南溪山医院神经内科(内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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