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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即需自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
|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即需自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6 12: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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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即需自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各种健康体检。 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 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各类器官或组织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组织移植。 近视眼矫形手术。 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类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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