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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门诊就医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12-22 17:04 本文来源: 系统
(一)办理就诊卡

1、首次就诊的,先到挂号窗口办卡挂号。

2、已有就诊卡或居民健康卡的,再次就诊时可凭就诊卡直接到任一收费窗口挂号。

3、遗失或未随身携带我院就诊卡、居民健康卡的,可凭身份证直接到收费窗口办理补卡手续并挂号。

(二)门诊挂号

我院实行分专科挂号,挂号时应向门诊收费员主动出示就诊卡并告之需挂专科名称;或持卡到自助挂号机挂号。

(三)门诊就诊

已办理《特慢病门诊医疗卡(证)》的患者,应主动向门诊医生出示卡(证),以便门诊医生根据您办理的特慢病病种开具相应的特慢病门诊处方。

(四)门诊交费

已办理《特慢病门诊医疗卡(证)》的患者,于门诊1号楼2楼特慢专窗记账缴费。应主动向门诊收费员出示卡(证),以便我院门诊收费员根据您办理的特慢病病种进行相应的收费。目前桂林市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特慢病门诊费用均可在我院直接记账;市离休干部须到我院指定窗口交费(1号楼1楼8号窗口),具体交费规定及报销政策如有疑问请咨询我院医保科;异地就医门诊特慢病报账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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