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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17:55 本文来源: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提高我院招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我院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编号:NYZBB-ZBB-2021002

三、评比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下载附件查看)

四、报名要求: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3. 已入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西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资源库截图),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备案截图);

4.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项目需求:

1.通过遴选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2年。

2.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我院代理招标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

3.提供采购需求调查服务,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及审查服务。

4.按《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专家完成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复核论证。

5.投标文件:评分办法请下载附件查看,请报名公司按评分办法准备相应文件。

①要求按评分项顺序排列文件;

②要求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的,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初审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资质的代理服务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

         4.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中履职情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招标代理具备服务方案、工作程序和廉洁制度,提供相关文件。

         6.诚信承诺书。

         7代理机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8.代理机构提供2021年完成的代理项目业绩清单表,分别按货物、服务、工程进行列表,并列明完成项目的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提供公司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纳税证明。

七、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公司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必须含有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公司业绩、服务承诺、项目报价、联系人及电话等资料。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八、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邮箱(nyztbglbgs[at]163[dot]com)。

九、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73-7592156   

十、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会议时间待报名结束后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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