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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便民小卖部服务院内议价公告(重)

发布时间:2023-03-03 09:24 本文来源: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便民小卖部服务院内议价公告(重)

 

    我院在住院部7号楼一楼连廊内设置便民小商品售卖点由于第一次议价后排名第一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便民小卖部服务

二、项目编号:NYZBB-ZWK-20230010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3.所有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拟提供位于我院住院部7号楼一楼连廊内(住院收费处对面)长7.6米,宽2.7米的场地一处。服务时间为3年。可进行现场勘查。

2.销售日常生活用品,禁止开办餐饮类行为、禁止使用电或者明火加工食品、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等;

3.不得销售香烟、酒、医疗器械、医疗耗材、保健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等;

4.经营的食品,物品等,质量、价格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高于市场价;

5.管理费按每月报价,管理费缴纳形式为押二付一。其他税费、安装费等由中标公司承担,小卖部另外安装电表,电费按医院规定收取;

6.我院只提供场地,柜台、货架等自行购置,但要求以美观、整齐大方、实用为原则。

7.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对应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35305059666666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除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投标人缴纳账户。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②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议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议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其他严重扰乱议价程序的

7) 结果公告发出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五、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参会的公司报名后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应含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项目报价、经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设计、经营品类等)三年内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售后服务承诺、联系人及电话等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资料所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六、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邮箱(nyztbglbgs@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参加项目及公司名称。

七、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73-7592156

现场勘查联系人:韦工  电话:13978396205  

八、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202333日~202339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在报名后将参会资料密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3月9日下午5:00前递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南溪山医院家属区2栋1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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