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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三方公司提供陪护服务需求调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08:08 本文来源: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三方公司提供陪护服务需求调查公告

 

院拟对第三方公司提供陪护服务进行院内需求调查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第三方公司提供陪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NYZBB-ZWK-2024008

三、报名资料要求: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相应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3.所有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服务项目内容:

(一)陪护员要求

1.陪护员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当年身体健康证明。

2.年龄≤55岁,初中及以上学历。

3.严格遵守医院及病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富有责任心、爱心、耐心、同情心。

(二)服务内容要求

1.为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顾。协助患者洗头、洗漱、沐浴/擦浴、修剪指甲、用餐、排泄、整理床单位、改变体位、活动肢体等。

2.为住院患者提供护工服务。执行晨、晚间护理、护送患者检查、治疗等服务。

(三)服务方式要求

1.第三方公司入驻医院后须提供陪护智能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用物(智能手机、IPAD电脑等)用于陪护管理。智能信息管理系统包含有排班、满意度调查以及收费查询模块等。

2.第三方公司以团队模式进驻科室服务,陪护与病人服务方式为“一对一”或“一对多”。

1)“一对一”服务对象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或能部分自理但有“一对一”服务需求的患者,服务内容包括:晨晚间护理、打水、打饭、喂食、喂药、床上翻身、拍背、口腔护理、温水擦浴、洗脸、刮胡须、剪指甲、洗头、洗脚、洗(擦)澡(每天至少1次)、大小便(便器清洗、消毒)、更换衣物、床单、陪检、看输液瓶等;

2)“一对多”服务对象为生活基本自理的患者,服务内容包括:晨晚间护理、打水、打饭、口腔护理、温水擦浴、洗脸、洗头、洗脚、协助大小便(便器清洗、消毒)、更换衣物床单、陪检、看输液瓶等。

3.“一对一”服务不能擅自离开患者,“一对多”服务接到患者呼叫5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打开水、正在照顾其他患者等)应及时说明并取得患者同意或请示公司管理人员作出相应安排。

4.“一对一”和“一对多”服务均采取24小时轮班制。

(四)服务质量要求

陪护员工作质量合格率≥90%(详见附件1)

陪护员工作完成率≥90%(详见附件2)

陪护员院感防控措施落实率≥90%(详见附件3)

陪护员服务事故发生率0

(五)服务满意度要求

1.患者/家属满意度≥90%(详见附件4)

2.医务人员满意度≥90% (详见附件5)

3.陪护员服务有效投诉率0

(备注:①满意度每项每下降一个点第三方公司赔付院方违约金1000元;②发生院级有效投诉,第三方公司赔付院方违约金 1000 元/次;

③发生院级以上有效投诉,第三方公司赔付院方违约金5000 元/次)

(六)服务安全要求

1.第三方公司有完善的事故、纠纷处理及风险控制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突发、意外事件的处理程序,畅通投诉渠道,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受理,12小时内处置,24小时内反馈处置结果,并建立工作台账, 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及时排查并解决服务纠纷。

2.第三方公司配合医院做好区域内的安防工作,紧盯服务纠纷处置的薄弱环节,采取务实举措,推动平安医院建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3.第三方公司与患者直接签订陪护合同,第三方公司负责所属陪护员的劳动合同、培训、考核、薪酬、保险等。

4.第三方公司对陪护员完成安全培训/院感控制培训率达100%。

5.第三方公司必须为陪护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方公司所聘用的陪护员在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疾病意外的,由第三方公司负完全责任及经济赔偿。

6.以下情形由第三方公司负责:陪护过程中因陪护员工作失误,患者发生非医疗伤害,如:患者烫伤、患者坠床、在陪护员陪同下患者跌倒、患者走失、喂食过程中造成患者窒息以及其它因陪护员违规操作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患者机体伤害、功能受损等。

7.以下纠纷由第三方公司负责:陪护员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陪护员发生劳动纠纷。
8.第三方公司每年给医院购买第三方公共责任险大于500万元。

(七)其他服务要求

1.第三方公司必须提供陪护管理与运行方案,医院有权利对第三方公司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2.第三方公司具有完善陪护管理考核制度并认真落实。

1)第三方公司管理人员按《陪护员工作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实行工作日每日检查,节假日抽查的形式,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一般问题当场指导陪护员落实整改,系统问题一周内完成整改并向院方科室护士长反馈。

2)第三方公司管理人员每月与护理部管理专员共同完成各病区陪护员工作质量检查,对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投诉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完成整改及善后工作。

3)第三方公司管理人员每月将检查存在问题对分管区域的陪护员进行反馈,并在当月落实相关培训,提高陪护员工作能力。

4)第三方公司每月按《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内容对陪护员进行知识及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

5)第三方公司至少每季度组织陪护员进行制度、流程、质量标准培训。

6)医院科室护士长对区域内陪护人员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对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陪护员,科室有权向第三方公司提出更换。

3.第三方公司陪护服务管理工作,包括人事、检查、培训、财务结算等通过陪护智能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院方可以调阅数据。

4.第三方公司因管理需要收集医院患者、陪护人员、医务人员等与陪护服务相关数据时,需签署保密协议,不能对外公开,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服务期限为一年,医院收取管理费。第三方公司每月至少按陪护费用总收入的5%向院方支付管理费,第三方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医院支付其他费用。

6.医院每季度或根据工作需要完成患者/家属对陪护人员服务满意度调查及医务人员对陪护人员服务满意度调查各1次。

7.医院有大型参观、检查时,第三方公司需无条件配合院方工作部署,并100%完成既定任务。

(八)第三方公司有如下情形之一,本项目合同终止

1)第三方公司进驻医院后先在部分科室试行3个月,提供服务未达到签署合同内容要求。

2)质量检查(总分100分)出现平均分<70 分。

3)护理部每季度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陪护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合同履行期患者/家属满意度<85%,医务人员满意度<85% ,累计达2次(每项为1次)。

4)一个月内出现3次或一个季度内出现5次有效投诉事件。

5)因第三方公司管理不善,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引发法律纠纷的。

五、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公司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必须含有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服务方案、公司业绩、售后服务承诺、项目报价、联系人及电话等资料。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本次会议目的是了解该项目的服务内容及价格,会议结果为采购该项目提供参考,不作为采购最终结果,最终是否采购,视医院实际情况而定。

六、报名方法: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邮箱(nyztbglbgs@163.com)。报名时请在标题注明参加项目公司名称。

七、联系人:老师    电话:0773-7592156

八、报名时间:2024318日~2023322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参会时间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318

附件1:陪护员工作质量评价标准.xlsx

附件2:陪护员工作落实查检表.xlsx

附件3:陪护员院感防控措施落实查检表.xlsx

附件4:陪护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患者、家属填写).docx

附件5:陪护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医务人员填写).docx

评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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